粉體行業在線展覽
4000m3/h
1萬元以下
星空瀾
4000m3/h
2004
第9條:國鼓勵和支持大氣污染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先進適用的大氣污染防治技術;鼓勵和支持開發、利用太陽能、風能等清潔能源,第36條第二款:嚴格限制向大氣排放含有害物質的廢氣和粉塵;確需排放的,必須經過凈化處理,不超過規定的排放標準,第44條:城市飲食服務業的經營者,必須采取措施,防治油煙對附近居民的居住環境造成污染。
第51條:違反本法第29條一款的規定,在當地人民政府的期限屆滿后繼續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由所在地縣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拆除或者沒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第56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監督管理權的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罰款。
第4項:城市飲食服務業的經營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煙對附近居民的居住環境造成污染的,第62條:造成大氣污染危害的單位,有責任排除危害,并對直接遭受損失的單位或者個人賠償損失,第三條:新建、改造(含翻建)、擴建、轉產的飲食、娛樂、服務業,有涉及污染項目的,應按環境保護法及有關行政法規,向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環境影響申報登記或審批手續。